编号: 04
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七、十八条的规定,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内容予以公告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(2022年7月8日之前)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机构将予以不动产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138号金融中心B3幢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五区46、47号窗口
联系方式:0597-2388129
序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公告内容 |
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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龙岩市新罗区龙门镇谢洋村龙门塔住宅小区(御佳园)门楼8# |
龙岩市新罗区龙门镇谢洋村龙门塔住宅小区(御佳园)门楼8#,原房屋所有权证号:龙房权证字第20057649号,该不动产于2008年9月26日办理了房屋所有权注销,注销原因为权属变更,但至今未发生权属转移。现不动产登记利害关系人张天虚(身份证号352601196411081510)持《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》((2020)闽08民初161号))、《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》((2020)闽08民初190号))、《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》((2021)闽民终390号)和《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》((2021)闽民终406号)),申请将龙岩市新罗区龙门镇谢洋村龙门塔住宅小区(御佳园)门楼8#,原房屋所有权证号:龙房权证字第20057649号,恢复回福建龙岩御佳园房地产有限公司名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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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单位:龙岩市自然资源局
2022年6月17日